韩工发〔2024〕75号
韩城市总工会
关于开展2024年“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
各企业工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国工会十八大及陕西工会十五大精 神,持续巩固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成果,深入实施困难职工帮扶民生工程,切实解决困难职工(含农民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家庭子女上学困难问题,根据(渭工办发〔2024〕26号)文件要求,市总工会决定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对象
参加2024年统一招生高考,被国家统招范围内全日制普通 高校本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录取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不包括自 费、出国留学生)。
参加2024年统一招生中考,被国家统招范围内中等职业学 校、高等职业教育院校录取并入学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
二、活动时间
8月中旬开始,9月10日结束。
三、助学标准
1.对参加2024年统一高考且被录取到普通高校和中高等职业院校的在档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子女,一次性给予不低于3000元的助学金。对考入985或211国家重点院校的在档困难职工子女发放不低于5000元的助学金。
2.对参加2024年统一招生中考,被国家统招范围内中等职 业学校、高等职业教育院校录取并入学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一 次性给予不低于2000元的助学金。
3.对近两年内已实现解困脱困,但收入相对较低、有致困返困风险或其他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子女,可参考在档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助学标准,使用各级工会配套资金给予帮扶。
四、活动内容
1.摸清底数,制定助学方案。开展助学对象调查摸底工作,准确掌握入学和就读期间有需要帮扶的职工(农民工)家庭子女情况,根据实际研究制定本单位“金秋助学”活动方案及助学标准。
2.探索创新,做好帮扶救助。把“金秋助学”活动作为服务民生的重要抓手,不断创新助学活动的有效载体和方式手段,建立完善与受助学生的定期联系机制,鼓励受助学生参加各级工会组织的勤工俭学、社会公益活动等。
3.多措并举,助推解困脱困。有条件的企业要为应、往届未就业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供实习就业岗位、提供就业机会,提高困难职工家庭收入,从根本上解决实际困难。
五、活动要求
1.各基层工会要广泛宣传此次助学活动,利用各种媒体平台深入报道活动开展情况,不断增强工会“金秋助学”活动的影响力,在全市上下营造热心助学的浓厚氛围。
2.各企业工会要按照困难职工的申报标准,按照助学要求和申报程序严格把关,接受同级纪检(监察)监督,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规范助学资料申报、审核、公示等程序,集体研究确定助学对象。
3.认真做好2024年度全市金秋助学对象申报工作,于8月22日前将申报资料报送至市职工帮扶服务中心(申报资料统一使用A4纸装订,一式两份,一份留存基层工会,一份报市职工帮扶服务中心)。
需提供如下资料:
(1)困难职工家庭申报表(表内银行卡号统一填本人的工商银行卡号);
(2)职工及家庭成员收入证明;
(3)提供与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4)金秋助学申报表、子女入学调查登记表;
(5)本人申请书(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6)职工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7)高考准考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8)单位工会提供金秋助学统计表、公示报告表、公示照片及会议记录复印件。
说明:
在档困难职工只需要提供资料(4)-(8)。
联系人:王艺蓉 樊玲
电话:0913-5199959
邮箱:hcsbfzx@163.com
附件:
韩城市总工会
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