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城市总工会各部室工作职责
一、办公室
1、负责市总工会全委会、常委会议、党组会议、主席办公会议和其他重要会议的组织和综合服务工作,负责对部署的工作进行协调、督查和落实。
2、负责起草和审核市总工会工作计划、总结、领导讲话和有关文件;负责工会与政府联席会议工作。
3、负责组织调查研究、综合分析全市工会工作情况,提出意见与建议;负责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安排与组织工作;协调机关各部室的工作。
4、负责落实市委和省总工会对我市工会工作的重要批示、工会与政府联席会议各项决议。
5、负责机关纪律、考核、党务、纪检、综合、文秘、督查、保密、档案、后勤接待等工作。
6、负责组织协调工会工作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负责和指导全市工运研究工作;
7、参与研究与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经济、政治和社会政策问题;
8、负责工会史、志、鉴资料的编纂工作。
9、负责全市职工休养管理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组织和民管部
1、研究制订有关工会组织建设的政策和工会干部管理的制度、办法。
2、负责指导全市各级工会的组织建设和新经济组织的工会组建和换届工作,负责全市工会组织发展和会籍管理、基层工会社团法人资格的审核登记工作。
3、负责制订全市工会干部培训的规划,组织培训工会干部。
4、负责基层工会年度统计工作。
5、负责市总工会委员会的换届和代表大会的组织筹备工作。指导镇办、开发区、新区、系统工会及直属企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组织工作。
6、负责全市职工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评议和厂务公开工作;指导基层工会建立三级民主管理体制,完善职代会制度。
7、负责基层工会职工之家建设工作。
8、负责评选工会组织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宣传教育部
1、负责工会的宣传教育、文化体育工作;组织全市工会系统文体活动。
2、负责全市劳动模范典型事迹和工会各项重点工作的宣传。
3、负责职工教育规划的制定和落实,指导各级工会开展职工科学素质提升活动。
4、负责组织职工志愿者活动。
5、负责工会机关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指导基层工会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做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个人的推选表彰工作。负责双爱双评工作。
6、负责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调查研究。
7、负责工会网站建设。联络市网信办、各级新闻媒体,负责全市工会系统的新闻报道工作;负责工会系统的报刊证订工作;负责工会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8、负责全市职工书屋建设。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 劳动和经济工作部
1、负责全市职工劳动保护、职业安全卫生和工会经济技术工作。
2、研究和参与制定有关职工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政策措施,参与相关法规的修改工作。
3、监督检查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执行情况。
4、组织参加职工重大伤亡事故和严重职业危害问题的调查处理;监督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劳动保护、安全卫生设施,指导全市各级工会开展职工劳动保护、安全卫生和事故处理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工作。
5、组织指导基层工会和全市职工开展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技术培训和发明创造活动及班组建设工作。
6、参与经济建设、企业改革问题的调查研究和有关政策措施的制订。
7、负责市以上各级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的推荐、评选和管理服务工作。
8、负责指导基层工会开展劳动竞赛、技术比武等活动,承担市劳动竞赛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9、负责推进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工作,研究和指导基层工会与企事业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 财务部
1、负责市总工会资产的管理工作。
2、负责收好用好管好工会经费。
3、编制市总工会经费的预决算。
4、负责市总机关财务,做好领导安排的后勤接待工作。
5、检查指导工会系统财务工作和会计事务管理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 经费审查委员会办公室
1、负责监督审查全市工会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2、负责下级工会的经费审计工作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3、负责市总工会直属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领导干部的离任审计。
4、指导各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开展工作。
5、承担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女工部
1、负责全市女职工特殊权益的维护工作。
2、参与有关保护女职工权益和特殊权益的政策的讨论修改和涉及女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改革方案的制定,并检查其贯彻实施情况。
3、调查研究女职工工作、生活、教育及女职工劳动保护等方面的特殊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4、负责女职工工作的理论政策研究。
5、组织筹划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女职工活动。
6、组织和指导各级女职工组织帮助女职工提高自身素质,参与和管理经济活动。
7、指导各级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承担市女职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结合工会工作的实际,积极贯彻妇女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
8、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 职工服务中心
1、调查研究职工生活状况,推进职工社会保障、社会保险和集体福利事业的发展。
2、负责组织开展春送岗位、金秋助学、冬送温暖活动,负责困难职工(农民工)帮扶工作。
3、对职工(农民工)进行岗位培训、再就业培训。
4、负责全市职工互助保障工作。
5、负责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的协调工作和法律援助工作;参与劳动争议的调解及处理工作。
6、建立完善三站一庭各项制度,做好职工维权工作。
7、为职工提供心里咨询、疏导等服务,帮助职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提高心里适应能力。
8、做好职工来电、来信、来访等信访接待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市职工艺术团(职工活动中心)
1、负责韩城市职工艺术团的组建、运营、管理工作。
2、承担相关文化体育演出活动。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