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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城市劳动竞赛委员会关于开展韩城市先进集体、金牌工人和最美职工推荐评选活动的通知
2023-03-15

韩劳竞发〔2023〕1号

韩城市劳动竞赛委员会

关于开展韩城市先进集体、金牌工人和最美职工推荐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习近平总书记致首届大国工匠交流大会精神,扎实落实市委十九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暨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深入推进我市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鼓励和引导全市广大干部职工群众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创新创造、忠诚担当,为我市高质量发展和实现“小城逆袭”贡献工人力量。市劳动竞赛委员会决定于2023年五一国际劳动节前夕,开展礼赞劳动、学习榜样、推动高质量发展—韩城市先进集体、金牌工人和最美职工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对象和名额

(一)推荐评选对象

韩城市先进集体:授予在全市重整行装再出发、浴火重生开新局的社会大局中,积极作为、敢于担当的机关事业、企业、社会团体和其它组织。

金牌工人:授予企业职工中,拥有绝招绝活、追求职业技能、掌握领先技术、敢于创新发明,在本单位、本行业、本领域处于领先水平的企业一线(车间主任及以下)工人和专业技术人员(中级以上技术等级)。

最美职工:授予全市机关事业、企业、社会团体和其它组织中对党忠诚、爱岗敬业、争先创优、刻苦钻研并为韩城高质量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

(二)评选名额:本次活动拟评选韩城市先进集体10个、金牌工人10名、最美职工20名。

二、评选条件

(一)韩城市先进集体

“韩城市先进集体”必须是模范,尊重国家法律法规,立足岗位,奋发进取,开拓创新,勇于奉献,在积极投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中取得显著成绩,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在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重大工程建设、加快转型升级,提高创新能力和技术进步,节能减排,促进安全生产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2.在全面深化改革,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推进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3.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促进社会主义民主和法治建设,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增进民族团结,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4.在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大力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施精准扶贫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5.在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6.在改善环境,保护和节约资源,发展绿色经济,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7.在改进机关工作,忠于职守,克己奉公,清正廉洁,提高办事效率,服务基层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8.在一线苦、脏、累、险等岗位埋头苦干,作出突出贡献的;

9.在抗击重特大自然灾害,抢险救灾和处理其他突发事件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10.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除具备以上条件外,推荐对象是企业的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并经相关部门审查同意:三年内无重大事故发生,遵纪守法,按时缴纳职工“五险一金”,无拖欠职工工资现象,企业劳动关系和谐,依法纳税,无生态环境违法违规行为。

(二)金牌工人

“金牌工人”必须是思想信念坚定,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诚信友善、敢于创新、乐于奉献,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操守,在一线岗位上直接从事生产、服务、技术、开发等工作的职工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爱岗敬业、遵守法纪,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业务技术水平的;

2.从事本岗位三年以上的企业一线职工;

3.在提高劳动生产率、提升产品质量、消除安全隐患、减少事故发生、降低能源消耗、保护资源环境等方面成绩显著的;

4.刻苦钻研技术,在生产和工作中创造先进操作(工作)法,掌握“绝招、绝技、绝活”,在各类技能大赛、技术比武中取得优异成绩的;

5.带徒传艺、培养技术人才,在本系统、本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的;

6.在自主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中发挥重要作用,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7.在企业技术改造、高新技术引进应用方面掌握关键技术,解决关键技术难题的;

8.在重点项目研发或重点工程建设中做出特殊贡献的。

(三)最美职工

    “最美职工”必须思想政治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具有较强的先进性、代表性、时代性和典型性,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政治素质美:具有忠诚坚贞的政治素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坚定,思想解放,锐意进取,勤奋钻研;

2.责任意识美:具有敬业报国的责任意识,以回报国家、企业的感恩之心,积极工作,甘于奉献,勇于担当;

3.工作激情美:具有艰苦奋斗的工作激情,工作干劲和工作热情,勇于吃苦,业绩突出;

4.工作作风美:具有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刻苦钻研本职工作业务技能,认真负责,精益求精;

5.道德高尚美: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爱国爱企业爱家庭,孝敬父母,关心他人,奉献社会,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三、推荐评选原则

评选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好中选优、优中选强的原则;突出一线,充分考虑科教文卫、农林水、新业态劳动者、产业工人等不同行业、不同领域群体;评选中要有一定数量的女职工,获得各级技能大赛或技术比武并取得名次的,在评选时可优先推荐;申报先进集体的单位应三年内未获得过类似荣誉的。机关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和班子成员不参加评选,已获得市级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韩城工匠、新时代最美劳动者的人员,不再参加评选。

四、推荐评选程序

1.申报推荐。各单位、各企业工会按照评选条件推荐申报,确定的推荐对象,要在推荐对象所在单位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2.资格审查。市劳动竞赛委员会办公室按照评选条件对推荐对象资料审查、汇总。

3.组织考察。成立考察组,对符合条件的推荐对象进行考察。

4.综合评审。由市劳竞委成员对符合条件的推荐对象进行综合评审,提出入选名单,提交市委审定。

5.媒体公示。入选名单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五、工作要求

各单位、企业工会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和工作程序进行推荐。

1.各单位经职工代表大会产生拟推荐人选1—3名。

2.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在本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近3年来的工作业绩,先进集体和企业负责人事迹内容包含近3年来执行国家相关政策法规情况、经济指标,节能降耗指标完成情况及社会贡献。公示结束后完成公示结果报告。

3.3月29日前向市劳动竞赛委员会办公室(市委3号楼509室)报送推荐申报材料。推荐申报材料包含推荐对象申报表、职代会决议、公示、公示结果报告、公示现场照片(远近景各1张)、所获荣誉、2000—3000字事迹材料、签署意见表、汇总表及相关材料。

4.各单位对推荐材料真实性负责,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联系人:薛娟  苏海艳

联系电话:0913—5222175

电子邮箱:ghqb2175@163.com


附件:

1.2023年韩城市先进集体申报材料目录

2.2023年金牌工人申报材料目录

3.2023年最美职工申报材料目录

4.2023年韩城市先进集体申报表

5.2023年金牌工人申报表

6.2023年最美职工申报表

7.2023年推荐对象汇总表

8.填表说明


韩城市劳动竞赛委员会

2023年3月13日